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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住房需提交以下证件:
  (一)户口本(原件及1份完整复印件)。
  (二)申请人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由市、县(区)民政部门核定或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明。
  (四)有效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由当事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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