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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交纳知识答疑

作者:无 阅读次数:
时间:2004-8-5


一、共产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
   

    党章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们党历来都把党员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全国解放以后,党的活动经费主要依靠各级财政拨款,但党费仍然是党的活动经费的重要补充。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每个党员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的党员还自愿多交党费,把日常生活中节余的一部分钱献给党。有的在生命垂危时,还念念不忘向党交纳党费。这些同志的行动,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高度的组织观念和对党的忠诚。党的基层组织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当按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二、党员应怎样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通常应按月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不宜由别人代交,也不能提前或数月一次性交纳。除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应向现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交纳党费外,其他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应由党员本人把党费交给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在没有划分党小组的支部,由党员本人直接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党员如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情况,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三、新入党的党员从何时开始交纳党费?

  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那个月开始交纳党费。
 
四、共产党员的党费收缴新规定?

  中组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对党费收缴作出新的具体规定: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年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8、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9、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0、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1、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2、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3、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5、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共国家机关工委、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帐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17、铁路、民航和金融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党委上缴党费。

五、共青团员入党后应如何交纳党费?

   原是共青团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可以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六、交纳党费可不可以提前或以后补交?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前交纳或一次集中补交党费。如有特殊情况,党员暂时离开原支部,按时交纳党费确有困难,要支部委员会同意,提前或以后补交是可以的,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七、党员因调整工资或升级补发的工资是否要被交党费?

  党员调整工资或升级后,应从补发工资的月份起补交党费。例如,原月工资总额在400元以下,按0.5%的比例交纳党费,调整工资或升级后,工资收入总额超过400元,要按1%比例补交党费。
 
八、党费是否能由别人代交?

  党费应由党员本人交纳,以利于不断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但如遇生病、出差或出国等特殊情况,支部应允许其委托别人或家属代交。


责任编辑:黄先恒
来自:南宁物业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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