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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03年度关于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宁市委(通知)
                                              

                                  南发[2003]22号

                         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宁市2003年度关于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总公司、公司,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南宁市2003年度关于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03年8月5日

 

        南宁市2003年度关于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反腐败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律,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力口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桂发[2003J4号)和南宁市纪委五次全会的具体工作部署,现对2003年度南宁市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块腐败问题的工作作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纪委二次全会、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的具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目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的工作力度,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管好权,管好钱,管好人",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政治保证。
    二、实施内容
    (一)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1、建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格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建立组织协调制度,真正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组织、.党校、新闻、文化等部门密切合作的宣传教育格局,完善教育手段,提高教育实效。要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干部考察任用实行廉政谈话、新任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制度,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要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各级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课教育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对后备干部要实行到基层艰苦地区、党政监督机关锻炼考验的教育培养措施。加大开展反腐倡廉对外宣传报道力度。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市属媒体中不定期开辟专栏,深入宣传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和成效,宣传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同时,要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对二些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       
(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文化局、市属新闻单位配合)
  2、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要深入开展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新党章活动,结合新的实际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尤其是"两个务必"的教育,开展解放思想再教育、再讨论活动,继续开展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深入开展学习郑培民同志活动,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忠诚、廉洁、高效"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弘扬艰苦奋斗精神,  自觉地做实践"三个代表"的模范,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文化局、市属新闻单位配合)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
    1、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原则,进一步清理全市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以便监督管理,防止脱节。
    (由市行政审批办、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政府各职能部门配合)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观行政审批办证人厅"提速"。要继续完善行政审批大厅功能,提高审批力、证人厅办事效率,尽量实行--级审批,最多实行二级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各级职能部门职权以内的审批事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限时承诺办结,力争今年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审批事项当场办结率提高到50%以上。其中基  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商贸流通业申办审批、文化娱乐与餐饮卫生审批三大系列要率先实现行政审批提速。制定办证大厅办事窗口服务质量评议考评办法,扩大和提高市民参与评议考评程度,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考评结果纳入"市民评议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中。
    (由市行政审批办牵头,进驻大厅各有关部门配合)
    3、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市政局作为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机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好成果转化工作,积极探索解决综合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由市市政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三)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
    1、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全面清理各类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经认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向社会公布,大力推行吓日光收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都要实行收支脱钩管.理,严肃查处乱收费及各种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收费收入和罚没款等违法违纪行为。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
从2003年7月1日起,对非税收入按国库单一帐户的要求进行改革。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人行南宁分行等配合)
    2、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力口大综合财政预算改革的力度,加强对部门、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统一管理,统筹运用预算内外财力,合力配置政府财力资源;.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将部门收支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进一步规范和科学核定部门分类和支出定额标准,建立健全专项支出项目库,逐步实施项目滚动预算和绩效预算;进一步扩大市本级部门预算报送范围,2003年市本级预算部门扩大到25个。
    (由市财政局负责,市计委配合)
    3、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及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在总结完善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6个首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大学路扩建工程、堤路园工程、邕江堤岸休闲公园3个项目会计集中核算试点的基础上,分期分批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及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同时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注意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改革单位正常行使职能不受影响。
    (由市财政局负责,市计委、市监察局配合)
    4、完善会计委派制度。进一步完善会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做好委派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委派人员的业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委派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问题;进一步拓宽会计委派渠道,向市政重点工程项目选派财务总监和财务负责人。积极探索加强会计管理和监督有效办法,严惩做假帐行为。
    (由市财政局负责)
    5、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要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管理的基础上,按照观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内部管理料度和制衡机制,加强资产经营、资产运作的监督和管理,从组织上保证国有资产不断增值而不流失,防止出观由分散腐败变为集中腐败的问题。要按照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市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市直机关工作岗位津贴发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设一支忠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同日十,还要对公务消费、职务消费货币化等改革问题,特别是公车消费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和改革试点。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人事局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配合)
    6、稳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加强农村税费改革的调研,做好农村税费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减轻农民负担。
    (由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农业局配合)
    7、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范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制,在2003年内理顺和规范本级政府采购体制和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要分设,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所聘专家和政府采购工干仁人员监督管理。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配合)
    8、开展"村财乡镇代管"工作。在不改变村组集体资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受益权的情况下,受村委会委托由乡镇代管村集体的财务,在村民自治和民主的基础上,实现乡、村两级的双重监督,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由农业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监察局配合)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于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和管理。
    l、加强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王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办发
[2003]7号)的要求,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明确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日常监督,主要领导成员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派出纪检、组织联合巡视组,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要加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同时,还要加强群众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继续聘任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督查员,坚持家期研究、定期通报、定期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督查员作用;积极探索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临督的有效办法;发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行为的要认真查处,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今年要对全市《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抽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等部门配合)
    2、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研究制定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实行由市委全委会审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在县(区)进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试点,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特别是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任前公示等制度,继续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差额考察制度。建立考察结果反馈通报制度。建立公开推荐选拔空缺职位拟任人选制度和系统内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完善干部交流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等部门配合)
    3、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明确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和用人失误
失察无人负责、难以追究的问题。
    (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等部门配合) 
    4、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和完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综合运用纪律检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使权力运行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审计局等部门配合)
    5、坚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真抓好县(区)行政"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及市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切实把审计结果运用到对领导干部的任用和奖惩中,装入干部考察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廉政鉴定和晋升、调任、免职、辞职、降职、退休等的参考依据。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把监督关口前移,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
    (由市审计局负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企业工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配合)
    (五)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不断加强从源头遏制腐败的工作力度。一是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有形建筑市场与政府主管部门要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帐。二是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禁以其他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规范和限制协议出让行为。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三是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全面实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
    (由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协调配合)
    (六)提高行政效能:积极营造统一、公开、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府机关委托的组织,都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政府决策公示制、预告制和通报制。建立重大决策项目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实行办事内容、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和标准以及监督投诉渠道、违诺责任追究办法"八公开"。大力推进政务"窗口公开"、"网上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好政府服务平台,各职能部门编制部门办事指南,在政府网上公布,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纪委、市计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各行政部门、各开发区、各双管单位参与)
    2、开展"市民评议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把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对象,以开展"十佳"单位的评议活动为载体,拓宽测评渠道,把群众评、企业评、人大代表评、政协委员评、民主党派人士评、新闻记者评、行风评议员评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多层面、多回合、多场次集中评议的办法,评出发展经济的干劲,评出好的工作作风,评出好的投资环境。
    (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配合)
    3、结合"市民评议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做好行风评议和行政效能监察考评工作。一是做好群众直接评议工作。凡有对外服务业务的各部门各单位从5月1日开始,对每位来访或办事者发放惭正求意见卡》,填写后投入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箱》,由评议考评小组负责人定期开箱汇总意见报市纠风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对确有问题的按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和整改;市纠风办将组织评议考评小组不定期地对该项工作进行抽查,听取专项汇报。二是组织开展"全市企业评部门"活动,促进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全市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氛围。三是做好综合评议考评工作。市纠风办组织由市政府特邀监察员、效能监察员、行风评议员组成的评议考评小组按照《2003年南宁市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行政效能监察考评细则》,对各部门各单位一年来的行风、政务公开与行政效能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价,要把评议考评结果与"市民评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结合起来。
    (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负责)
    4、推行工S0900l:2000质量体系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永新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监察局、市行政审批办公室、市政府采购处8个单位开展推行IS0900l-质量管理体系试点工作,推进机关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人事局、市技术监督局配合)
    (七)、加强对"136"目标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实观工程建设与党风屎政建设"双丰收"。建立和完善以各级执纪执法部门为主体的监督网络,完善工程建设寄5门、单位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重点工程建设执法监察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双合同"制度、廉政准入制度、跟踪监督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做到所有"l 36"目标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公开招投标,对每一项重点工程的重大资金、重大设备采购、工程进度等都要进行全程监督,凡属重点工程项目的,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确保"三年中变化"的第一年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工程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双丰收"。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建设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配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必须坚持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腐败源头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这项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找准源头治理工作和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统筹安排,研究制定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提出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
    2、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本实施意见的精神,对本部门本单位从.源头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逐级逐层把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到人,实行工作奖惩制度,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3、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做好政策调研、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不断推动反腐倡廉源头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时间:2003-12-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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